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
时间:2020/2/6 14:30:13     浏览次数:2008     来源:上期所

交易品种

交易单位

5/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

最小变动价位

5/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合约月份

112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标准品:铅锭,符合国标GB/T 469-2013 Pb99.994规定,其中铅含量不小于99.994%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割单位

25

交易代码

PB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注:根据上期发〔2018〕44号文修订

 


一、交割单位

铅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25吨,交割必须以每一个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铅锭,必须符合国标GB/T 469-2013 Pb99.994规定,其中铅含量不小于99.994%。

2、外型及块重。交割的铅应为锭,国产铅的每锭重量为48kg±3kg、42kg±2kg、40kg±2kg、24kg±1kg。

3、每一仓单的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1%。

4、每一交割单位的铅锭,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5、每一仓单的铅锭,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品牌,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6、仓单须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铅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

 

注:根据上期发〔2017〕17号文修订

 

        附表一:上海期货交易所铅锭注册商标、包装标准及升贴水标准

        http://www.shfe.com.cn/products/pb/attach/911326835.html

        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品牌汇总

        PDF:/upload/edit/file/20200206/20200206143149_62518.pdf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铅质量检验机构

        http://www.shfe.com.cn/products/pb/standard/314.html

        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指定交割仓库及收费标准

         http://www.shfe.com.cn/products/pb/standard/171.html

        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手册

        PDF:/upload/edit/file/20200206/20200206140259_51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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