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期货
时间:2020/2/8 11:07:49     浏览次数:3898     来源:郑商所

交易品种

菜籽油(简称菜油

交易单位

10/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

最小变动价位

1/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合约交割月份

1357911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

交割品级

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菜籽油》(GB1536-2004)四级质量指标的菜油。替代品及升贴水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OI

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交割单位

交割单位:10吨。

二、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菜籽油》(GB1536-2004)四级质量指标的菜油。

替代品及升贴水:

(一)符合GB1536-2004规定的三级、二级、一级质量指标的菜油可以替代交割,无升贴水。

(二)“加热试验(280℃项目中,仅0.5≤蓝色增加值≤1.0,其他指标符合基准交割品质量要求的菜油,可以替代交割,贴水30/吨。该菜油须以菜籽原油标示。

(三)自每年61日(含该日)起至当年121日止(不含该日)入库的菜油,其酸值不得超过2.3mg/g,过氧化值不得超过3.5mmol/kg,色泽黄35红不超过6.0。自每年121日(含该日)起至次年61日止(不含该日)入库的菜油,其酸值不得超过2.5mg/g,过氧化值不得超过4.0mmol/kg,色泽黄35红不超过6.5。菜油出库时,其过氧化值不得超过5.5mmol/kg

三、指定交割仓(厂)库

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厂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异地交割仓库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规定并公告,详见附录二。


附录一:郑州商品交易所菜油交割费用明细:

http://www.czce.com.cn/cn/jysfw/hyfw/jgywzy/jgfy/webinfo/2010/09/1545636009845155.htm

附录二: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菜油交割库及升贴水

/upload/edit/file/20200208/20200208110817_26959.xlsx

附录三: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菜油质检机构:

http://www.czce.com.cn/cn/hyfw/jgywzy/zjjg/webinfo/2013/06/1370351000719607.htm

附录四:郑州商品交易所菜油品种手册:

/upload/edit/file/20200208/20200208110828_95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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