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现向委托人、托管人披露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关联交易区分标准及管理人关联方范围:
一、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的区分标准
一般关联交易与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以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管理人有关内控要求为准。
(一)重大关联交易是指:
1、与关联方开展的单笔交易金额占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20%以上(不含本金数)的关联交易;
2、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及管理人认定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形。
(二)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除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关联交易。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一般关联交易及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发生变化的,管理人将以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或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披露。
二、管理人关联方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的关联方,包括:管理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管理人关联方名单以附件所列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管理人关联方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管理人关联方名单发生变化的,管理人将以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或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向委托人和托管人披露。
特此公告。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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