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期转现(除大商所外)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并按照规定价格或者协议价格了结各自持有的期货持仓,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货款和实物交换。
期转现(大商所)是指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期货交易和现货或者其他相关合约交易的行为。
二、业务流程
三、业务办理须知
四、注意事项:
(1)大商所品种期转现交易申请当日有效;
(2)大商所客户未提交期转现交易申请或者申请未被交易所批准的,其在期转现平台上达成或办理登记的现货端交易,由双方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处理,期货公司不承担责任;
(3)大商所现货端交易客户可以在期转现平台、交易所综合服务平台和电子仓单系统达成,也可以以其他方式达成;
(4)上期所品种的期转现仅适用于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
(5)郑商所品种的期转现买方在提交期转现申请前应有20%以上的货款,货款不足的不予批准或不予办理;
(6)标准仓单期转现发生质量纠纷的,买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量异议申请;非标准仓单期转现发生质量纠纷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调处理,期货公司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
(7)上述事项若与交易所最新公告不符,以交易所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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