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转让
时间:2023/11/1 10:21:50     浏览次数:34611     来源:本站

一、业务简述


仓单转让是指企业法人自行协商买卖标准仓单的行为。

、业务流程

客户提交仓单转让委托——期货公司办理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审核通过——双方交付仓单和货款

申请材料清单

交易所

申请材料清单

上期所

自行结算

客户自行在电子仓单系统办理

委托交易所结算

《上期所仓单转让委托书》

能源中心

自行结算

客户自行在电子仓单系统办理

委托交易所结算

《能源中心仓单转让委托书》

郑商所

开通电子仓单系统仓单转让业务权限

客户自行在电子仓单系统办理

未开通电子仓单系统仓单转让业务权限

《郑商所仓单转让委托书》

大商所

《大商所仓单转让委托书》

广期所

《广期所仓单转让委托书》

四、办理时间

交易所

业务类型

办理时间

上期所

9:00-14:00

能源中心

9:00-14:00

郑商所

9:00-14:30

大商所

自行结算

9:00-16:30

交易所代为收付款

9:00-15:00

广期所

自行结算

9:00-14:55

交易所代为收付款

9:00-14:30

五、注意事项

1)自然人客户不能参与仓单流转;

2)处于冻结状态和作为保证金状态的仓单不能转让;

3)委托交易所结算的,买方应准备好充足货款;

4)办理苯乙烯、纯苯、液化石油气、甲醇、对二甲苯、烧碱、丙烯仓单转让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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