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期货、期权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时间:2022/8/4 14:20:20     浏览次数:3566     来源:本站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2〕229号《关于在期货和期权合约对客户信息量收取申报费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419号《关于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郑商函〔2022〕437号《关于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上能发〔2022〕47号《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等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自2022年8月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以上通知中的各品种期货、期权收取申报费,我司研究决定,按交易所标准进行收取。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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