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2021】322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玻璃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0%调整为15%;自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玻璃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5%调整为20%。
为防范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玻璃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5%调整为20%;自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玻璃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0%调整为2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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