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2021】216号文和上期所【2021】130号文规定,自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7%;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6%;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调整为10%,玻璃期货2106、2107、2108和21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螺纹钢期货合约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8%。
为防范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2%调整为13%;尿素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9%调整为12%;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2%调整为15%;螺纹钢期货合约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3%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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